招聘信息|沈阳市沈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者:邹淑媛发布时间:2023-04-15浏览次数:10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3〕8号),结合沈河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二)具有沈阳市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3年4月1日以前,含4月1日)。

(三)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含4月1日,2005年4月1日以前出生,含4月1日)。

(四)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五)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以退伍证和大专毕业证为准)。

(六)具有能够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热爱社区工作,吃苦耐劳,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5.被开除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人数

(一)本次招录社区工作者总计97人,其中:

1.面向社会招录社区工作者67人;

2.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30人。

注:退役士兵既可选择退役士兵岗位,也可参与社会报名,二者只能任选其一。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二)总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将按比例缩小招录计划。

(三)定向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将按比例缩小招录计划,将差额调剂至面向社会招录。

三、招录方式及程序

(一)公告发布

公告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以下方式面向社会统一发布本次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1.沈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enhe.gov.cn);2.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fescosy.ikaowu.com);3.“华厦外包辽宁”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9时-2023年4月22日17时(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及费用

1.报名人员可通过登录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fescosy.ikaowu.com)或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附件2)进入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报名时应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通过审查的考生可进行缴费。

3.报名费用为100元/人。系统显示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费。

4.报名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注:本次招录考试唯一指定收款账户: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请考生仔细核对)。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大小50K以内);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

5.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

7.退役士兵需上传退役证;

8.现役军人配偶需上传结婚证和现役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

9.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需上传职称等级证书及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查询结果;

10.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管的在岗的派遣制工作人员和老员工基层岗工作人员需上传受雇证明。

(五)审查程序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线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严格按照招录条件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应的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与招录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截止后,考生可通过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fescosy.ikaowu.com)报名入口直接下载准考证,查看相关考试信息。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fescosy.ikaowu.com)和“华厦外包辽宁”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二)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线下考试,主要考察考生从事社区工作必备的基础知识、行政能力和综合能力。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三)笔试加分项

在笔试成绩中,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称加2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称的加3分,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值;现役军人配偶加1分;沈河区户籍加2分;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管的在岗的派遣制工作人员和老员工基层岗工作人员加2分。以上加分项可累计加分。

(四)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进入考试地点;提前30分钟进入考试现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笔试全程封闭,禁止提前离场。

(五)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通过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fescosy.ikaowu.com)和“华厦外包辽宁”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fescosy.ikaowu.com)和“华厦外包辽宁”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二)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心理测评等。满分100分。

(三)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对考生进行面试,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四)总成绩

1.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将通过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fescosy.ikaowu.com)和“华厦外包辽宁”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资格复审

(一)根据招录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复审。

(二)现场复审确认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1份: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将正反面复印在纸张同一面,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

4.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

6.退役士兵的退役证;

7.现役军人配偶的结婚证和现役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

8.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职称等级证书及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查询结果;

9.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管的在岗的派遣制工作人员和老员工基层岗工作人员的受雇证明;

10.个人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

11.凡弄虚作假或与招录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如有复审未通过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如果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心理素质评估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补检

(一)进入体检及补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fescosy.ikaowu.com)和“华厦外包辽宁”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三)不到指定医院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体检费自理。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资格复审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以下方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一)沈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enhe.gov.cn);

(二)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fescosy.ikaowu.com);

(三)“华厦外包辽宁”微信公众号。

九、补录

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招录、补录和退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沈民发〔2023〕5号)要求,对因本年度招录的社区工作者在6个月试用期内离职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进行补录。补录人选从当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试人员中产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审查确定,经全面考察并组织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补录人员,补录后全年招录人员数不超过招录计划。补录人员名单将通过沈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enhe.gov.cn)、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fescosy.ikaowu.com)和“华厦外包辽宁”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待遇

按照沈阳市关于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的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时间和程序,过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招录工作程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严格纪律监督。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可能影响招录公正性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十二、温馨提示

(一)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填写学信网在线验证码时,已毕业的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在线验证码,已毕业但学信网学历没及时更新的提供学籍在线验证码,研究生及以上的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验证码,确保验证码上传后10天内有效。

(三)考试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复审、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录环节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招录要求规定执行,本次考试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所有。

考务咨询电话:

024-43164631/024-43164642/024-43164643

考务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1:《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2:报名二维码